回顾设计发展史,我发现,设计的本质是「复制」
文章摘要
【关 键 词】 设计伦理、原创与复制、开源文化、文化差异、创新学习
在设计领域,复制或抄袭通常被视为一种不光彩的行为,但Matthew Ström,Stripe的设计负责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设计本质上是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复制是不可避免的。Ström通过分享自己的经历和对设计历史的深入分析,探讨了原创性和工业性、独特的作者性和广泛认可度之间的复杂关系。
Charles Eames,一位著名的家居设计师,通过设计一款集实惠、耐用、时尚于一身的椅子LCW,颠覆了家居设计界。Eames夫妇的设计理念是“以最低的成本,为大多数人,做最好的产品”,这种理念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市场上也出现了许多仿制品,如Modway公司的Fathom椅子,虽然外观和功能与LCW相似,但价格仅为原版的八分之一。这引发了关于“原版”与“复制品”的界定问题的讨论。
乔布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也曾公开表示“伟大的艺术家都偷窃”。苹果公司在早期的发展过程中,借鉴了施乐公司的图形用户界面设计,推出了具有革命性的Macintosh电脑。然而,乔布斯并不容忍其他公司抄袭苹果的设计。苹果曾起诉过多家公司,指控他们抄袭Macintosh的用户界面,但并非所有诉讼都取得了成功。
John Carmack,一位著名的程序员,通过模仿《超级马里奥兄弟3》的游戏机制,开发出了《指挥官基恩》这款游戏。Carmack认为,模仿是一种学习的方式,可以帮助开发者克服挑战并激发新的创意。他反对将技术专利化,认为这会限制其他开发者的创新。
Richard Stallman,自由软件运动的创始人,将复制视为一种权利。他发起了GNU项目,旨在开发一个完全免费且开源的操作系统。自由软件运动推动了开源文化的发展,影响了现代软件开发的方式。此外,Creative Commons(CC)许可的推出,为创意作品的分享和再利用提供了法律工具,进一步推动了开源设计资源的增长。
在中国文化中,抄袭有着不同的含义。例如,“仿制品”和“复制品”分别指代与原作不同的复制品和与原作完全相同的复制品。中国的兵马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们的复制品在全球范围内展出,引发了关于原作与复制品价值的讨论。
西方文化中,梵高通过模仿日本艺术家的作品,实现了艺术上的突破。他的作品中融入了日本艺术的元素,如大胆的线条和鲜明的色彩。这种模仿并没有被视为不光彩,反而被认为是一种创新的方式。
在设计领域,自发的重新设计(即设计师自发地重新设计知名网站或应用程序)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虽然这种做法有时受到批评,认为它没有考虑到原设计的限制和激励,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展示设计师批判性思维和技能的方式。
总之,复制在设计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作为一种学习方式、挑战、策略还是革命性手段,复制都是设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设计师通过模仿和借鉴他人的作品,可以学习新的技法和方法,从而创造出新的、令人振奋的设计。尽管现代社会对版权保护有着严格的要求,但设计领域的复制和借鉴仍然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
原文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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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Founder 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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