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近日,有市场消息称某央企要求旗下公募基金公司在6月底至8月中退回2023年发放的超过290万元的资金,不区分奖金归属期或是否属于往年递延。对此,多家头部公募基金的内部人士表示不知情,暂未收到监管层出台此类规定的通知。然而,行业内的传言已经对从业人员的工作状态造成了扰动。
关于公募基金经理降薪、限薪、退薪的传闻一直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公募行业常有薪酬上限传言,从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到100万元左右,版本几经更迭。6月初,一则“公募基金300万年薪以上或被要求追溯退还”的消息在市场流传,但多家公募基金人士均表示对传闻不知情。6月底,市场传闻再起,某央企要求旗下公募基金公司在6月底至8月中退回2023年发放的超过290万元的资金。对此,多位公募人士表示不知情,暂未收到监管层出台此类规定的通知。
有不愿具名的央企系公募人士表示,虽然公司还没有明确的通知,但行业里的传言确实对大家的工作状态造成了很大的扰动。实际上,这几年来市场回调,从业人员时刻处于高压状态,目前面对这样的结果,倒也有心理预期。另有消息称,确有央企旗下公募基金实施限薪举措,自2022年起超出标准的退薪工作已于本周启动,但退薪标准并非上述290万元,而是达到一定标准后部分退回。
在谈论到“公募退薪”这一话题时,有不少人发出疑问:已经发出的薪酬可以追回吗?据了解,此举对于基金业而言尚属首次,但在同为金融业的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常态化政策。2021年初,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及银行保险机构可以追回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报酬。自2022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密集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基金公司加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严控过度激励行为。
证监会于2022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督促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薪酬递延制度,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奖金跟投机制,实施违规责任人员奖金追索扣回制度。中基协于2022年6月出台的《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规定,基金公司应建立不少于3年的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高管和基金经理的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
2023年,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启动,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分阶段推进费率改革,第一阶段费率改革已顺利完成,预计每年让利投资者超百亿元。进入2024年,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进入深水区,从7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优化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资者交易成本,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回归业务本源。
多家公募基金正在面临全面的审计检查,国家审计署已经入驻了12家公募进行现场审计检查,重点关注费用支出等问题。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 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强调要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全链条问责,督促行业机构树牢“合规创造价值”理念。4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新“国九条”中指出,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为公募基金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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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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